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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12-09 17:26:15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0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沈阳市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110003电话:024-23342988 传真:024-23341677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接受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黄鹏、秦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为出具本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会议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制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在本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全程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通过指定媒体及网络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述公告内容,公司已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的副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及发布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265,022,19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17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5,258,2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7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49,763,9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4453%。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以及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前述出席会议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资格均合法有效。三……[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转载自: 600190股吧 http://600190.h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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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锦州港

股票代码:sh600190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港口

所属地区:辽宁

公司全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zhou Port Co., Ltd.

公司简介:锦州港公司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是国家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战略中的重要节点之一;是辽宁省构建的“辽蒙欧”、“辽满欧”等三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是辽西乃至东北开辟欧洲航运市场,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全新物流通道的新起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油...

注册资本:20亿

法人代表:尹世辉

总  经 理:刘辉

董      秘:李桂萍

公司网址:WWW.JINZHOU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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